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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纺织品检测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6 


国际生态纺织品测试Oeko-Tex Standard 100:

OEKO-TEX Standard 100是纺织品领域的产品认证,针对纺织品供应链上的全部产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和认证,在全球纺织品有害物质检验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6年1月,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了*新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和限量值要求。在3个月的过渡期后,新标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充分结合了*新版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DHC)行动”和“去毒行动”的要求,致力于推动整个行业达成共同的环保目标。

本次的更新主要集中在OEKO-TEX standard 100的附录四及附录五。与2015年版本相比,OEKO-TEX Standard 100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十二项变化。

 

生态纺织品主要测试项目:

pH值测试

甲醛测试

可萃取重金属测试

六价铬测试

杀虫剂含量测试

酚类物质含量测试

偶氮染料测试

致敏和致癌染料测试

氯苯和氯甲苯含量测试

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测试

有机锡含量测试

色牢度测试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试

气味测试

石棉含量测试

 

GB 18401项目简介:

2003年11月27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国家强制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年进行了更新。该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该技术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装和装饰用纺织产品。

 

该规范将所有列入控制范围的产品分为三个大类:

类型

典型示例

A类(婴幼儿用品)

尿布、尿裤、内衣、围嘴、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等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文胸、腹带、背心、短裤、棉毛衣裤、衬衣、(夏天)裙子、(夏天)裤子、袜子、床单等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毛衣、外衣、裙子、裤子、窗帘等

 

GB18401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¹

4.0-7.5

4.0-8.5

4.0-9.0

色牢度²(级)≥

耐水

3-4

3

3

耐酸性汗渍

3-4

3

3

耐碱性汗渍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

4

-

-

异味

可分解出致癌芳香的偶氮染料³(mg/kg)

禁用

1. 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终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

2. 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3. 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限量值≤20mg/kg。

 

GB 31701项目简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我国*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新标准GB 31701-2015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布艺毛绒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标准实施过渡期为两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该标准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做如下分类:

1) 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2) 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GB 31701-2015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1)总则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类。同GB 18401分类。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同时符合GB 18401和GB 31701的要求。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本标准编号及“婴幼儿用品”(例如: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本标准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

 

2) 织物要求

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¹

4.0-7.5

4.0-8.5

4.0-9.0

色牢度²(级)≥

耐水

3-4

3

3

耐酸性汗渍

3-4

3

3

耐碱性汗渍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

4

-

-

异味

可分解出致癌芳香的偶氮染料³(mg/kg)

禁用

1. 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终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

2. 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3. 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限量值≤20mg/kg。

 

3)填充物要求

纤维填充物应符合GB 18401 相关安全技术类别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除应GB 18401 相关安全技术类别要求,还应符合GB/T 176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的要求

 

4) 附件要求

婴幼儿产品各类附件抗拉强力要求

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要求

绳带要求

 

5) 其它

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服装上耐久性标签缝制部位要求
 

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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