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9-11-0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涉及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确认其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并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允许其生产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遵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或者实验室认可,并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指定后,方可承担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SQI)是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承检范围见附表1)、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承检范围见附表2)、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承检范围见附表3)。